-根据《泰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为充实泰州技师学院师资力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招聘条件1、综合素质优良;2、具有各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应学历、职业资格及其他资格条件;3、满18周岁(1994年 8月18日前出生)且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8日以后出生);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2013年 及以后毕业的在校学生、现役军人、2010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已辞职的、取消录用的)、试用期(见习期)内公开招考新近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及有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6、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